現公布《公路工程基樁檢測技術規程》(JTG/T 3512—2020),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推薦性標準,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,原《公路工程基樁動測技術規程》(JTG/T F81-01—2004)同時廢止。
《公路工程基樁檢測技術規程》(JTG/T 3512—2020)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,日常管理和解釋工作由主編單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負責。
請各有關單位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,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(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墅南路186-1號,郵政編碼:310005),以便修訂時參考。
特此公告。
交通運輸部
2020年05月12日
《公路工程基樁檢測技術規程》(JTG/T 3512—2020)